【暂列金额比例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2023-02-16 09:00:00来源:周公解梦

暂列金额比例规定的依据为工程的暂列金额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如工程设计有招标控制价时,暂列金额通常为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编制,列入其他项目费。采用工料单价计价的工程,暂列金额单独列项计算。暂列金额是业主方的备用金,这是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事先确定并填入招标文件中的金额。

暂列金额应由监理人报发,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法律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制度加强市场决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工程造价管理立法,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落实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为“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提供制度保障。

细化招投标、合同订立阶段有关工程造价条款,为严格按照合同履约工程结算与合同价款支付夯实基础。按照市场决定工程造价原则,全面清理现有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和计价依据,消除对市场主体计价行为的干扰。大力培育造价咨询市场,充分发挥造价咨询企业在造价形成过程中的第三方专业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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